2007/01/25

喜洋洋


很高興我的好朋友在上週六完成了終身大事,還沒過年大家就已都喜氣洋洋的。
我在當天也擔任了一些工作,其中有一項是「放鞭炮」。

//就是要和車隊一起出發,然後在某些重要時刻放鞭炮,小小的鞭炮,短短的引信,又只能拿在手上,沒辦法和以前一樣將鞭炮放在地上,點了就快跑,真是讓我汗毛直豎,緊張到極點。其實剛接到這任務時,我本想回絕的,但是又不知道還能幫上什麼忙,只好硬著頭皮接受了。
為什麼我要拒絕呢?因為我心中有陰影,嗚~~~~。小時候我看見外公就像這樣放鞭炮,於是偷偷學著放,結果炸到自己的手,經過一段時間才痊癒。所以我還滿怕重蹈覆轍,更怕的是沒把鞭炮丟出去車外,炸的自己這車雞飛狗跳的,不過幸好這些都沒發生,呼~~~~~還好。
但是還是有點小狀況,因為要有東西點燃引信,但我又不抽煙,所以有人給了我兩根煙點鞭炮。但是要點煙還要吸,有點麻煩,幸好不用,我點久一點,讓它燒著就好了,點完再捏熄。第二點就是要注意鞭炮丟出去時要注意不要丟到人,注意左右環境。說到這,我又出包了。
到迎娶的飯店時,就要放一次鞭炮,我非常非常緊張,點燃以後馬上丟......!於是看到那個鞭炮在一台賓士轎車正下方,劈里啪啦的炸了起來。天啦!看到這裡,我都快瘋了,我怕賓士會不會因此爆炸,更糗的是我看到賓士的車主就站在旁邊,我不知道他等會兒會不會拿刀砍我。不過他只有一個人,看起來也不是「大哥」的樣子,所以我偷偷摸摸的跑進飯店,後來下來時車子就開走了,我想如果我是個車主,應該也會氣得不得了吧!雖然他看不見這篇文章,還是跟他說聲抱歉,我真的不是故意的!所以各位朋友,下次結婚時不要再給我這種任務啦!
迎娶完畢,中午吃完飯拿了紅包,快快樂樂的騎著機車準備回家休息,就在一個轉角後,看見警察杯杯跟我揮揮手,當然不是跟我掰掰。乖乖的拿出駕照、行照,接受幸運的紅單,這麼巧!紅單的金額跟紅包竟然一樣,所以這種事冥冥中自有主宰,該你的就是你的!
唉,其實我的紅包還是把數位相機賣了湊出來的,本來想這個紅包可以小小的補貼一下,誰知!算了,誰叫你是我從小到大的朋友呢,我認了。所以各位朋友們,我的相簿最近不會有新相片,不用常常去查看了。
告訴大家這些喜訊,讓各位沾沾喜氣,希望大家趕快找到自己的幸福歸宿,明年也都「豬」事順利!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真是應驗了一句話,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繩.
不過從哪裡跌倒,就要從哪裡爬起來喔,相信你下次會做得很好滴..嘻^^
也祝你新的一年「豬」事順利!萬事okok~

Stone 提到...

哇!我不要。這種事太刺激,我的心臟不勘承受,希望沒有下次,也不接受預約!!

Stone 提到...

訂正:不「勘」訂正為不「堪」。
一時失手打了別字,
罰寫三次:不堪、不堪、不堪